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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发挥土地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鞍政办[2010]38号)要求,结合我市2011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海城房产网)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则
建设用地供应坚持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供应批而未供土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具备供地条件的土地先行供应。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1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20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800公顷,利用存量建设用地4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1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7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0公顷;住宅用地700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8.8公顷、廉租房用地4.6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4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80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2.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1年主城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20%,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土地供应量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80%。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建设用地供应向汤岗子新城、达道湾新城、万水河景观带、千山文化旅游带倾斜,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兼顾其他区域建设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空间均衡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全力推进工业产业集群和项目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发展,重点扶持超10亿元企业做大做强,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2、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积极支持回迁房建设,回迁房建设用地优先供应。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规模,出让面积不超过20公顷。
3、继续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旅游项目的土地供应。
重点支持道路、交通、供热、供水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保障重点精品文化旅游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继续实行“五统一”供地制度,全部实行净地出让;加快新征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征地手续报批的同时,做好供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不予供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继续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房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土地供应数量,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宏观调控作用。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及时完成所申报的拟出让宗地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具备供地条件的宗地要及时申报。
2、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提高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
3、加强计划的跟踪管理。市国土局对计划执行情况要及时总结,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实施的,及时会同相关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海城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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