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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7日至本届房展会期间,所有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和商业网点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发给补贴。 (海城房产网)
办理购房补贴认证的程序
(1)在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达成商品房买卖意向后,由开发企业为购房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购房补贴申请表》,并由购房人签字。
(2)购房人持《购房补贴申请表》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购房补贴登记认证窗口”办理登记认证手续,经认证并加盖“购房补贴认证专用章”后生效。《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认证窗口留存一份,另一份由购房人返给开发企业,作为享受购房补贴的凭证。
(3)购房人持经认证的《购房补贴申请表》返回开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购房补贴发放办法
(1)为了方便购房人享受购房补贴,对于2012年2月7日至本届房展会期间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开发企业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先行垫付购房补贴。
(2)对于2012年1月1日至本届房展会期间符合条件的动迁户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领取上述补贴以后还需到所购商品房所在区征收局办理动迁户购房补贴申领手续。
特殊要求
(1)本届房展会期间组织让利活动销售的商品房以及推出的特价房均按上述办法享受购房补贴的优惠政策。
(2)要求所购商品房的购房定金(或首付款)、全额购房款、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证明等均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的方可享受购房补贴的优惠政策。
另外,开发项目开工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凡在2012年2月和3月新开工的开发项目,经审核确认确已开工并缴齐配套费的,按新缴纳配套费数额的20%予以补贴;凡在2012年4月新开工的开发项目,经审核确认确已开工并缴齐配套费的,按新缴纳配套费数额的10%予以补贴。2012年5月以后开工的开发项目不享受补贴。新缴纳配套费时间自2012年2月10日起,配套费构成包括六项共计148元/平方米。
(海城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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